各学院:
为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的督查和指导,根据《金沙9001cc 以诚为本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华交教〔2020〕53号),成立第十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教学督导组聘任
校教学督导组由学校组建,主要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由学校指定的教职人员;二是由各学院推荐,土建、电气、机电、经管、理学、英语学院各推荐2名,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校教学督导员,其中天佑教学名师和院教学督导组组长必须推荐为校教学督导员。
二、院教学督导组聘任
院教学督导组由学院组织聘任,确定新一届院教学督导组名单,要求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院教学督导员。
三、聘任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教育思想观念适应时代发展,关心学校教学工作及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3.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具有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请各学院于6月24日下午五点前将学院教学督导组名单和校教学督导员推荐名单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温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