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接江西省科协通知,为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宣传表彰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7号)要求,现就开展我省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推选范围和名额
(一)我省推选范围
先进个人:奖励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颁发创新争先奖状,对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创新争先奖章。
先进集体: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创新争先奖牌。
(二)我省推荐名额
我省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名额。省科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在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意见后,推荐我省个人奖候选人10名、奖牌候选团队2个。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以上领域限选其中一项申报。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全职在我省工作,团队成员须50%以上全职在我省工作。
(五)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推荐渠道名额分配
金沙官网科协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2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质版一式1份。推荐书基本信息页中的推荐领域如有细分类别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
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
4.非涉密推荐提供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推荐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推荐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
五、奖励方式
对获得全国创新争先奖的个人和团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将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并对获奖个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其中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老师于2020年4月16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教8栋708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江强波OA邮箱,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逾期无效,联系电话:87046793。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3.江西省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科研处
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4日